答:留學回國后待業不能超過兩年,不是指兩年內必須辦理落戶申請,而是兩年內必須開始在上海工作。回國后若在上海正常工作,不受兩年限制。落戶申請所有材料須帶原件,需要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回國后累計待業超過6個月及以上,由檔案保管單位開具閱檔證明,證明檔案在該處保管并在此待業期間是否有就業記錄。海歸回國待業時間超過6個月的同學,申請上海戶口時請提供這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