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升小的那些關鍵政策,包括“公民同招”,“人戶一致”,“人戶分離”,“五年一致”等,同時還針對16區的特殊情況的詳細解讀,純干貨
NO.1
上海幼升小關鍵政策詳解
1.“公民同招”
具體要求
公辦和民辦小學同步招生,網上報名只能2選1;
公辦一批驗證和民辦搖號同步推進;
民辦未錄取適齡兒童進入公辦二批驗證;
政策影響
公辦民辦不可兼得,擇一而行;
民辦未錄取生源可能進入統籌入學行列,即無法進入公辦優質小學。
2. 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
具體要求
“人戶一致優先”:指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時,申請對口公辦小學優先安排入學。
“同類排序靠后”:指生源在滿足同樣條件情況下,統籌時排在滿足該條件人群的后面。但是會排在“人戶分離”或者非滬籍隨遷子女的前面。
政策影響
“人戶一致”目前在上海幼升小政策中優先級最高,優勢不可替代。
如滿足該條件,直接申請對口公辦小學時,該項生源將被排在第一順位,一般能順利就讀;
如滿足該條件,先申請民辦小學未被錄取,后申請對口公辦小學,該項生源將排在第二順位,在招生名額充足的條件下,也有機會進入對口公辦小學就讀。
而其他類別的生源,如“人戶分離”的滬籍生源和非滬籍生源則要排在前兩類生源之后進行順位錄取,在優質公辦小學名額緊張的現狀下,很可能只能統籌安排,隨機錄取了。
3. 人戶分離
具體要求
只針對上海戶籍的適齡兒童,非滬籍不適用;
分為2種情況:
孩子戶籍在外區,居住在本區;
孩子戶籍在本區,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
在進行入學登記時,家長可憑戶口簿原件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申請回執》,選擇并確定在戶籍地就讀還是在居住地就讀的意愿。
政策影響
為上海戶籍適齡兒童跨區就讀創造了條件;
但是上海各區要求不同,家長在辦理前需針對性了解各區要求;
4. 五年一戶
具體要求
各區縣內各公辦小學建立對口入學新生數據庫,區內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即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接受一個學生(雙胞胎和二孩例外)。
政策影響
根據上海各區2019年發布的招生政策,實行該政策的一共有8個區,分別是:黃浦區、楊浦區、徐匯區、閔行區、靜安區、長寧區、浦東新區、寶山區;
虹口、普陀部分學校實施;
崇明區實施“三年一戶”政策。
NO.2
上海16區幼升小政策詳解
黃浦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2. 人戶一致優先
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Ø 報名人數 < 招生人數
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安排對口入學;
Ø 報名人數 > 招生人數
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 人戶分離統籌
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4. 五年一戶政策
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楊浦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按照區招生政策和學校排序細則安排入學。
2. 人戶一致優先
區教育局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Ø 報名人數 > 招生人數
學校可根據適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實施細則并在學校網站公示。
3. 人戶分離統籌
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在外區、居住在本區,或者戶籍在本區、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憑戶口簿原件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選擇并確定在戶籍地就讀還是在居住地就讀的意愿。
4. 五年一戶政策
“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徐匯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小學對口入學、劃塊電腦派位入學相結合。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2.人戶一致優先,入籍時長排序
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實行對口入學。
Ø 報名人數 < 招生人數
安排就近入學;
Ø 報名人數 > 招生人數
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人戶分離統籌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4.五年一戶政策
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5人。
閔行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2. 人戶一致優先,戶籍遷入時間排序
先安排閔行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Ø 報名人數 < 招生人數
安排就近入學;
Ø 報名人數 > 招生人數
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 人戶分離統籌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兒童,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4.五年一戶政策
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
靜安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細則統籌安排入學。
2. 人戶一致優先,戶籍對口年限要求
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況,采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
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
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1年或2年以上(2020年起,部分公辦小學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2年以上);
房屋戶主為兒童、父或母;
房屋產權人/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
3. 人戶分離統籌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4.五年一戶特殊要求
部分實行對口地塊戶籍年限限制的公辦小學,同時要求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
長寧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 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排序細則安排入學。
2. 人戶分離統籌
本市(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可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 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讀。
3.五年一戶
2020 年本區各公辦小學繼續對當年涉及入學的門牌號建立數據庫,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數據庫進行比對,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浦東新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為原則,由招辦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細則安排入學。
2. 人戶一致優先,戶籍遷入時間排序
優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具備相應的房產證)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如對口招生區域內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招辦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3. 人戶分離統籌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招辦將按照操作細則統籌安排入學。
4.五年一戶政策
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
寶山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后)為原則,由相關學校按照該原則制定招生細則安排入學,細則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2.人戶一致優先
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3.人戶分離統籌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4. 五年一戶
本區實施對口校區內同一居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
適齡兒童(及父母)戶籍遷入直系親屬戶籍內滿五年并與同住的,能享受對口入學政策(為保證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即:2019年須遷入戶籍滿5年)。
與上述政策不符的或遷入非直系親屬戶籍內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普陀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區、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學。
2.人戶一致優先
“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3.人戶分離統籌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虹口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2.人戶一致優先,多項要素排序
本區“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
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3.人戶分離統籌
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嘉定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報名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和相關街鎮按照當年度區、街鎮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2.人戶一致且持有房產可對口入學
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口簿戶主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的,根據劃定的學區,憑戶口簿和相應的房地產證等報名入學。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五年限一”政策。
3.人戶分離統籌,同一街鎮內不得申請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憑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的《回執》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證(產權人僅為直系親屬或本人),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將統籌安排。
松江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照“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安排進入公辦小學就讀。
2.人戶一致優先
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3.人戶分離統籌
跨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
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青浦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按照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安排進入尚有余額的學校,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2.人戶一致優先
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入學。所有公辦小學堅持“免試入學”原則, 采取戶籍地段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校。
3.人戶分離統籌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金山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區教育局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再依據本《意見》第二部分“入學原則與安排”的政策細則,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安排進入公辦小學就讀。
2. 人戶一致優先,人戶分離統籌
先對“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劃片安排對口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等符合其他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
奉賢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2. 人戶一致優先,人戶分離統籌
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崇明區
1. 公民同招實施方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根據《2019年崇明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施細則》(附件2)安排入學。
2.人戶一致優先,人戶分離統籌
今年不再實施“三年一戶”政策。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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