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英語四六級
一、大綱要求
最新《大學英語教學大綱》(1999)對四級語法的要求是:“鞏固和加深基本語法知識,提高在語篇水平上運用語法知識的能力。”《大綱》對四級詞匯的要求是:“領會式掌握4200單詞(其中復用式掌握的單詞為2500),以及由這些詞構成的常用詞組1600條(中學所掌握的詞和詞組均包括在內),并且有按照基本構詞法識別生詞的能力。”
二、四級語法結構與詞匯考查內容
四級考試對語法詞匯的考查與《大綱》要求是十分一致的。綜觀近年來的四級考試題,我們不難發現四級考試語法詞匯部分是這樣體現《大綱》的。
1.語法考題的涉及面寬
近年考題曾經考到:幾乎所有詞類,三種動詞的非謂語形式,名詞從句,形容詞從句, 副詞從句,獨立主格,一致,倒裝,強調等基本語法知識。
2.語法考試的重點突出
語法考試的重點為內容龐雜較難掌握的項目,這些項目還反復出現如:虛擬語氣,狀語從句,定語從句,獨立主格,情態動詞。
3.具體考查重點為以上項目中的特殊用法
1)虛擬語氣的考點為:would rather+ that-c+一般過去時:It is vital /necessary /important /urgent /imperative /desirable /advisable/ natural /essential + that + do;It is time /about time / high time + that + 一般過去時:proposal /suggestion +that do;lest that should +do;if only that would do。
2)狀語從句的考點為:非if引導的條件狀語從句,此類句子多用at times,provided,so long as,incase,once等來替代if;由even if/so,now that,for all等引導的讓步狀語從句;just/hardly…when引導的時間狀語從句;more than,as…as,not so much as,the same as,as much as等引導的比較狀語從句。
3)獨立主格結構多以邏輯主語+分詞的形式出現。
4)情態動詞多與完成時形式連用。
5)定語從句重點考查介詞+關系代詞(which)和as作為關系代詞。
4.詞匯的考查重點為 :
1)動詞,名詞與介詞的搭配如:popular / patient with;yield/solution/adapt/ transfer / access to;accuse/ require of;charge for;under discussion等等。
2)習慣用法如:confess to/set about/be used to+doing;be supposed to/have/make sb.+do等。
3)由同一動詞構成的短語如:come,go,set,break等構成的短語。
4)單個的動詞,抽象名詞,形容詞和副詞多以近義詞、同義詞的形式出現。
5)介詞短語在句中作狀語如:in terms of;with the exception of;in vain等,另外還應注意rather than,other than,such as,none/nothing+but等詞在考題中的出現。
5.近年來考題中的新趨勢為:若干考點混合出現:一些交際用語也時常出現在考題中。最新《大學英語教學大綱》(1999)對四級語法的要求是:“鞏固和加深基本語法知識,提高在語篇水平上運用語法知識的能力。”《大綱》對四級詞匯的要求是:“領會式掌握4200單詞(其中復用式掌握的單詞為2500),以及由這些詞構成的常用詞組1600條(中學所掌握的詞和詞組均包括在內),并且有按照基本構詞法識別生詞的能力。”
考試組織機構
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目前為第三屆),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干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 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業委員會委員和咨詢委員會委員各若干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組織上對大學英語考試負責。部分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委員會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辦公地址設在上海交通大學校內)。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分為四級考試 (CET-4) 和六級考試 (CET-6),每年各舉行兩次。從2005年1月起,報道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
CET考生須知
參加考試時考生一律要帶身份證或學校發的考試證,同時還必須帶好準考證。
準考證號以學校為單位,按 6 位數字編排。
答題紙(包括學校代號和準考證號)一律用鉛筆填寫; 在相應字母或數字的中部劃一條橫線,橫線的長度不要超出方括號; 劃線要有一定的粗度,濃度要蓋過所印字母底色;切勿用尖而細的鉛筆輕輕劃線; 如要更正,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不留黑污; 注意不要劃錯行。例如,不要把第 6 題的答題劃到第 5 題或第 7 題上去; 學校代號和準考證號一定要劃寫正確; 因劃線不合要求而產生的機器閱卷差錯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試違紀處理
對作弊的考生,由總主考會同學校主考按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 1994 年發出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弊和違紀處理辦法(試行)”的要求進行處理,考試中心對作弊考生的成績一律按 0 分處理,由學校對違紀考生和違紀人員作出相應處分。
成績和證書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現已改為新題型,滿分為710分,其中聽力249分,閱讀249分,完型填空或改錯70分,作文142分,沒有合格與不合格之說,425分以上者可報名參加六級考試(故,可認為此為及格分數線),550分以上者可報名參加口語考試 。
現大學英語等級考試不再發布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單的形式,上有你的照片、準考證號、身份證號、以及你的聽力閱讀綜合作文的各項得分,可更方便的看出你英語各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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