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生產線操作調整工
一、職業名稱:汽車生產線操作調整工
二、職業編碼:X6-06-01-04
三、職業分類: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 >> 機械設備修理人員 >> 機械設備維修人員( 新職業 )
四、標準發文:勞社廳發[2005]1號
五、包含工種:
六、職業描述:操作并調整汽車生產線的設備和工裝,運用汽車生產的專有機加工、焊接、沖壓、涂裝、熱處理、鑄造、鍛造等工藝方法完成零件加工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調整汽車機加工、焊裝、沖壓、涂裝、熱處理、鑄造、鍛造生產線設備和工裝;
(2)安裝工裝夾具、裝卡工件;
(3)修整相關工具、刀具;
(4)對工件進行機械加工、焊裝、沖壓、涂裝、熱處理、鑄造、鍛造等加工;
(5)檢測完工工件的各項質量特征;
(6)維護保養汽車生產線設備及工藝裝備,排出其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一般故障。
注:職業描述以已頒布的國家職業標準內容為準
七、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汽車生產線操作調整工。
1.2 職業定義
操作并能調整汽車生產線的設備和工裝,運用汽車生產的專有機加工、焊裝、沖壓、涂裝、熱處理、鑄造、鍛造等工藝方法完成零部件加工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和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1.8.3 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到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鑒定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15,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會不少于5人。
1.8.5 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不少于120分鐘;技能操作考核時間:120—240分鐘;綜合評審不少于30分鐘。
1.8.6 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現場加工生產線車間進行,也可以在技能培訓場所進行。考前應準備好必要的工具及相關的設備,并配備設備維修人員和醫護救助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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