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徐匯區公辦小學幼升小政策
公辦小學招生
(一)招生對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二)招生原則
1.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不超過45人。
2.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4.符合就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先安排持有積分達標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三)信息登記
1. 4月8日—4月23日,凡本區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就讀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規定時間至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百色支路28號)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4月23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學信息。
2. 信息登記后,家長須在4月23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首頁點擊“學生照片上傳”按鈕,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為入學報名、驗證的重要依據。
(四)報名驗證
1.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4月30日。
2. 5月16日—5月17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5月30日—5月31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家長根據短信通知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的相關信息按時到校進行現場驗證。
(1)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帶領兒童本人,攜帶戶口簿、出生證、房產證、《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并提供與登記(回執)一致的本區自購房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等相關居住證明。
(2)外省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帶領兒童本人,攜帶戶口簿、出生證、《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此外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還需攜帶適齡兒童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并提供與居住證一致的本區自購房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等相關居住證明。
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含《居住登記憑證》)上的居住地址,須與父母所持居住證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區自購房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報名驗證點要對適齡兒童家長攜帶的證件進行驗證,并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適齡兒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驗證,通過有關信息系統對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或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3)港澳臺、外籍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帶領兒童本人,攜帶適齡兒童的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護照》)、出生證、《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同上),《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單》,并提供與居住證(或登記單)一致的本區自購房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等相關居住證明,外國人還需攜帶《外國人居留證》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等。
3. 5月20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
發放入學告知
5月20日起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生按學校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員人戶分離居住登記(回執)》等相關證件辦理入學手續。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由小學就讀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初中就讀,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