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山區小升初政策, 上海小升初
(-) 小學畢業信息核對
4月2日-13日,各小學組織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口所
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關鍵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
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小學進
行更正。同時,本區組織民辦- -貫制學校征求本校學生直升意愿。4月13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
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及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意愿征求截止日。
(二)回戶籍(居住)地就讀
1.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凡戶籍或“居住
登記回執”在本市外區的跨區就讀的小學畢(結)業生,應于4月13日前決定去向。小學畢業后
到外區就讀者,須在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
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由戶
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初中學校就讀,本區不再安排入學初中。辦理申請
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4月13日。小學畢業后在本區就讀者,由區教育局按.
政策安排。
2.凡在2020年4月13日前已取得本區其他街鎮的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的學生,如需到該
街鎮就讀初中的,須于4月13日前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并填寫《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
住)地就讀申請表》,經核準后由區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讀初中。
(三)小升初入學方式
3月份,對本區小學畢(結)業生的基礎信息進行采集,根據信息數據制定劃片方案并公
布。6月底前,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先對“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對口入學,
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等符合其他條件的適齡兒
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
(四)隨遷子女入學初中
本區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學生統一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要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
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等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在外省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
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金山石化金-東路2號1207室)辦理入學信息登
記手續(截止日期為8月10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1.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初中入學。
居住地在石化城區、朱涇鎮等招生區域內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小學、初中
對口招生入學方案實施;居住地在其它鎮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升入所在鎮小學、初
中,一個鎮有兩所及以上小學、初中的,按撤鎮前的學區對口升入小學、初中。
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區教育局將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入戶年限等
要素排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
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2.居住地在本區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由區教育局統
籌安排入學。
持本區戶籍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持本區戶籍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
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居住登記回執"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在本區無戶籍但持有《本市戶籍人
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而無房產者:學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區戶籍或《本市戶籍
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以及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效的“租賃房合同”等,但
在居住地學生本人和其直系親屬無自購房產。
其他符合條件者。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兒童與戶主關系、入戶年限等因素統籌安排。
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根據轄區內公辦學校學位數,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1.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
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
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
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